腾付通支付收罚单 只罚人不罚公司?事情是这样的......
移动支付网讯:3月1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最新的行政处罚公示表(2021年第13期)显示,第三方支付公司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腾付通”)两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时任腾付通市场部负责人张拉克对腾付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3.5万元;时任腾付通总经理李伟斌对腾付通违规为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期罚单并没有看到针对公司层面的处罚内容,实属罕见,过去针对支付公司的处罚,或只罚公司或二者同罚。然而只罚个人似乎不合逻辑,公司不违规,又何来责任人呢?
从这次公布的罚单情况来看,张拉克、李伟斌等人都是相关违规的直接责任人,腾付通至少存在“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规向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等违规行为。因此,这次很可能是“秋后算账”。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2020年12月30日公布的一批行政处罚对象中,就包括腾付通。相关信息显示,腾付通因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约96.7万元,同时处罚款约517.7万元,合计罚没约614.4万元。
此外,时任腾付通内控合规部负责人刘京霖对腾付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两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8万元。
然而彼时腾付通涉及的违规内容还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违规向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等,总计违规内容多达11条。据悉,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于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1月22日对腾付通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这些违规问题。
因此,这次最新的行政处罚公示很可能是此前的罚单,时隔两个多月的“补罚”。
腾付通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亿元,是上市公司腾邦国际旗下的全资子公司。腾付通于2011年12月22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支付业务。
去年4月,腾付通母公司腾邦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与腾邦国际于2018年7月17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及补充协议,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期限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9年7月4日止。合同签订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合计向腾邦国际发放了14笔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亿元。然而截止彼时公告时,腾邦国际的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和罚息均未归还。
今年1月,腾邦国际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表示如果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受理,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目前,腾邦国际面临大量诉讼、仲裁案件,同时该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