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合作金融机构要价过高?数据或需“断直连”!


2021-7-9 18:58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卢华秋

在7月8日上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介绍在回答推动关于银行业合理让利相关问题时,再次提到了互联网平台收费过高。某种程度上,这得益于网络平台掌握的海量数据资源。

有意思的是就在这一天前,有消息表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给众多网络平台机构发出通知,要求网络平台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全面“断直连”。网络平台与金融机构,涉个人信息合作的合规路径将变为“平台-征信机构-金融机构”。

数据是网络平台向金融机构收费的资本

吹风会上,郭武平表示近年来银保监会不断推动行业加大对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力度。据介绍,去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措施不断推出,银行业全年减费让利规模达3600亿元人民币,比2019年增长40%。

随后,郭武平还强调减费让利不仅涉及银行业,同时涉及多方市场主体。

“目前存在多个市场主体多头收费的问题,比如我们披露的案例大家也可以看到,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通过导客引流来收取费用,这可能就占到6%、7%,再加上一些提供风险缓释措施的市场主体收取6%、7%,真正银行收的可能也就是4%、5%,坦率地讲也不多。”郭武平认为,下一步的监管措施除了要规范银行端收费,同时还要在与融资收费相关的其他市场主体方面加大规范力度,包括大型互联网平台。

事实上,在蚂蚁集团上市被叫停的前夕,郭武平就曾撰文谈过这一问题。

郭武平表示,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合作中,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金融机构,但是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寡头垄断地位,收取过高费用,增加了金融消费者成本。他还进一步指出,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数据,变成部分公司谋取自身利益、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服务费的资本。

这是个简单的逻辑。

国家在部署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主管部门出台相应具体的政策并向市场主体传导。然后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引流、助贷、联合贷、技术支持等等众多角色也收费不菲。因此监管认为,降费不能光盯着银行金融机构,这些“中间收费”环节同样需要规范。

为何中间商能收钱?数据。

许多大型互联网平台利用其自身行业或技术优势,并以此作为面对金融机构的谈判资本,从中获利。过去这些大型互联网并不在传统的金融监管框架之内,容易形成所谓的监管套利。比如从消费者服务角度看,信用支付产品内核与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没有实质差别。

然而时代正在变了,在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反垄断、统一的金控管理等等论调或措施,轮番上演。日前,就网络平台数据和金融业务的关联,监管似乎也给出了新方案。

网络平台和金融机构或实现数据“断直连”

据WEMONEY研究室报道,7月7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通过工作邮件的形式给网络平台机构下发通知,要求网络平台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全面“断直连”。另有报道指出,该通知下发对象主要为此前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约谈的网络平台。

今年4月29日,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监管,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腾讯、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美团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天星数科、360数科、新浪金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携程金融等13家网络平台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代表参与约谈。

这次提出的网络平台信息与金融机构“断直连”主要内容指,网络平台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中,不得将个人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信息或从外部获取的信息以申请信息、身份信息、基础信息、个人画像评分信息等名义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要求网络平台按照此要求,重新修改完善个人征信业务整改报告,增加整改后“平台-征信机构-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流程图及文字说明,并详细描述各业务环节的信息采集、加工、处理主体、信息流和资金流流向等。

如果报道无误,那么监管对网络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的监管方向已非常明确,即涉及金融业务必须走持牌征信机构。鉴于上述网络平台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服务,大多数均面向个人用户,因此这里的征信范畴,可以明确为个人征信。

目前,我国个人征信机构包括政府主导的央行征信中心和两家市场化机构“百行征信”和“朴道征信”。后两者均由一个牵头方以及多家公司共同组建,人民银行背景的董事长均为标配。网络平台信息与金融机构“断直连”后,这两家征信机构将承担更多。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消息表明,被监管“单独招呼”的蚂蚁集团也正在与中国国有企业商议创建一家信用(征信)机构,从而更好地将这家金融科技巨头的消费者数据置于监管机构的管辖之下。

数据“断直连”主要是为更好地进行监管和保障安全。但如果按“数据系网络平台收取高额费用的资源”这一思路,那么“断直连”后是否能降费让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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