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农商行因反洗钱不力等领650万罚单 行长、副行长等9人同时被罚


2021-8-18 15:53来源:移动支付网

8月13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农商行”)因14项违法行为被罚658万元。具体来看,上述14项违法行为类型包括:

  1.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3.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4. 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5. 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
  6. 网点发生误收假币行为;
  7. 清分中心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8. 将预算收入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账户;
  9. 占压财政资金;
  10. 小微商户交易限额管理不到位;
  11. 对涉诈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监测及管控不到位;
  12.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未备案及超期备案;
  13. 违规开立子账户;
  14. 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

此外,时任福州农商行行长董辉炯因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3万元罚款。

时任福州农商行副行长的王武斌、黄冰容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1万元以及4万元罚款。

时任福州农商行合规管理部总经理陈峰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3万元罚款。

时任福州农商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林灵对该行“对涉诈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监测及管控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9万元罚款。

时任福州农商行消费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郑茳玮对该行“小微商户交易限额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9.5万元罚款。

时任福州农商行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陈艳对该行网点误收假币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时任福州农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行行长陈嘉以及员工程耿欣对该行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0.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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