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答记者问:不接受比特币交易,传统纸币可能会消失


2018-3-9 15:16

在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记者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就“金融改革与发展”主题进行了答记者问。经亿欧总结,共有以下十大关键点:

1、货币政策“松紧适度”,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及创新领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使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中性,要松紧适度。“松紧适度”这一新提法主要是对实体经济而言,我们的实体经济能不能够得到各个方面有效的支持。另外我们支持创新领域,中国经济目前有很多创新的亮点,看这些创新的领域能不能够及时得到货币、信贷、股市,还有其他各种融资方式的支持。

创造一个防风险并且能够平稳推进金融改革的外部环境。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提供一个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

2、低利率可能将告一阶段,我国实际利率是稳定的

周小川表示如今全球货币政策正从数量宽松慢慢退出,全球范围内的数量扩张和低利率可能逐渐将告一阶段。

去年年底贷款利率是同比上升了0.4个百分点,看去年的物价CPI是1.6,PPI是6.3,GDP的平减指数大概是CPI和PPI的加权平均。这么看,我们的实际利率是稳定的,我们不仅仅要看名义利率上升了0.4个百分点,还要看实际利率,实际利率是稳定的,和经济走势是相一致的。资金面上供给,也是比较平衡的。

3、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可以胆子大一些

周小川在现场表示,我国进入新的阶段后,确实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外开放可以胆子大一些,开放的程度更高一些。除了允许外面的机构在中国办金融业务以外,对外开放还是一个更广义的内容。其中也包括中国的金融机构走向全球。

这些年,中国的金融机构在全球各个地方也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和子行,开展了越来越的业务,和其他国际的金融机构有很多很好的合作,也存在竞争的关系。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人民币的国际化。人民币国际化也促进了中国整个金融的对外开放。

政府方面或者说从央行的角度能够继续推动的事,我觉得一是在资本市场和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的连通方面;二是放宽或取消外资一些股比限制。

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还是会不断地迈出步伐。

4、人民银行将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去年11月成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其办公室放在人民银行,这些都表明人民银行将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其中增强各个金融机构特别是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提高协调的效率也是由人民银行牵头。

对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一是过去的监管体制出现了一些空白,这些空白可能需要尽快的填补。二是金融监管有一些规则,也出现了一些缺陷,需要增强金融规则的制定。此外,还有一些已经发生的金融机构或者准金融机构的风险需要抓紧进行处置,维持金融系统的健康。

5、我国已经进入稳杠杆、逐步调降杠杆阶段

关于中国整体的债务情况,我们觉得大家已经看到债务增长较快的情况现在已经平稳下来,所以已经进入了稳杠杆的阶段,广义货币的增长已经低于名义GDP的增长,也就表明,在总量上进入了稳杠杆和逐步调降杠杆的阶段。

6、《资管新规》正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修改,会尽快向社会公开

对于资管新规,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关于规范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我们在去年11月份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也收集了很多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且也合理的进行吸收。

在考虑这个规则的时候,我们会考虑到怎么化解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所隐藏的风险,以及对这个政策出台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我们会在这之间寻找一个很好的平衡。这个政策人民银行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履行相关的程序以后会尽快向社会公开。

7、数字货币概念不一,央行数字货币研发在有序推进

人民银行在三年多以前就开始组织了关于数字货币的研讨会,随后成立了央行的数字货币研究所,最近的动作是和业界共同组织分布式研发,依靠和市场共同合作的方式来研发数字货币。

在概念上来讲,大家头脑当中的数字货币概念都是不一样的,央行用的研发的名字叫“DC/EP”,DC,digital currency,是数字货币;EP,electronic payment,是电子支付。实际上电子支付的是什么呢?支付的东西实际上也就是通过移动通信或者是其他的网络系统传输的数字的东西,并不是纸面的货币,所以电子支付本身也是有数字货币的属性。

研究数字货币不是说让货币去实现某一种技术方案的应用,而是说本质上是要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同时也必须考虑安全性和保护隐私。这几项东西既可以是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或者是分布式记账技术、DLT为基础的这种数字货币,也可以是在现有的电子支付基础上演变出来的技术。

目前国际上对于数字货币的技术路线也有了初步的一些分类,表明它还可能是有多种可能的体系。应该说,数字货币的发展既是有技术发展上的必然性,未来来讲可能传统的纸币、硬币这种形式的东西会逐渐缩小,甚至可能有一天就不存在了,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整体的金融稳定、防范风险,同时数字货币作为货币来讲,要保证货币政策、金融稳定政策的传导机制,同时要保护消费者。有一些技术方案有可能冒的风险太大,结果出问题的时候使消费者受损失。

特别是对大国经济来讲,我们一定要避免那种实质性、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要慎重一些。在这个过程中要经过充分的测试、局部的测试,可靠了以后,再进行推广。2017年,人民银行组织了数字货币与电子支付的研究项目,经过国务院正式批准,目前在组织大家推进。

大家可能也在市场上看到数字货币在某些方面引起很多议论,也出现很多风险,价格出现很多的波动。主要是有一些技术应用没有专注于数字货币在零售支付方面的应用,而跑到了虚拟资产交易方面。

虚拟资产交易我们认为这个方向需要更加慎重,虚拟资产交易从中国的角度来讲,也不太符合我们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方向。所以在整个过程中,不必太着急,稳步的研发,有序的进行测试,把握住方向,要强调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防止变成过度投机的一种产品。刚才给大家介绍了现在的研发计划,在研发到一定程度会进入到测试阶段,我现在能说的也就是这些。

8、对于比特币一类虚拟货币交易,银行系统不接受

像比特币和其他一些分叉产品的一些东西出的太快,不够慎重,如果迅速扩大或者蔓延的话,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负面的影响。同时,也许也会对金融稳定、货币政策传导,都会产生一些不可预测的作用。因此,我们主张,研究一些新东西是好的,但是除了市场的动力以外,还要考虑全局、大局,不是要钻一些政策空子,搞出一些什么爆发性的事件。

再有,你在投入真正运行之前,一定要考虑跟消费者的关系,跟投资者的关系。因此,如果在测试还不太充分,或者测试结果也没有得到广泛认同的情况下,迅速扩大会可能出现一些问题。所以,从央行的角度来讲,第一是不慎重的产品先停一停,有些有前途的产品也必须经过测试、经过认证,确实比较可靠了以后再推广。

所以,大家注意到我们央行的做法是去年8月底先把ICO停了,后来紧跟着,我们是不支持比特币和人民币的直接交易的。再有是,把现在的所谓比特币一类的虚拟货币像纸币和硬币、信用卡一样作为零售支付工具,目前我们没有认可,银行系统不接受,也不提供相关的服务,这就是背后的考虑。

总之,要保持一种稳健经营、透明度。我认为,这可能是当前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管理和起草一些基本规范文件的起步点。当然,以后可能还会参照国际经验,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有更深的考虑。

9、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正在制定

金融控股公司实质上这些年来是发展比较快的,也出现了很多的风险,比如说交叉性的金融风险,比如说控股公司干预下面的金融机构的经营等,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框架下,风险的隐蔽性比较强等。

在中国这个分业监管的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在规则上存在空白,监管的主体也不明确,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中央国务院要求,人民银行要牵头抓紧制定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

强化整体的资本监管,建立并表的监管机制,防止虚假出资、循环出资等等短期行为。要严格股权管理,这个股权的架构和组织的架构要清晰,股东和受益人应该是比较透明的,要强化关联交易的管理,要在金融机构和控股公司之间,和其他的产业之间建立防火墙制度等等,现在人民银行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

10、对于新的金融创新产品,监管会保持密切跟踪

过去金融系统其实一直是跟科技创新配合得相当好,而且金融系统历来是科技创新的一个非常忠实的拥护者和应用者。

大家可以想像,从早期计算机开始出现,从早期所谓通信系统开始改建,从远程通信的出现,计算机网络的出现,你在社会上看到金融行业不管是银行、证券市场来讲,都是计算机最大的买户,也是互联网非常大的使用者。金融系统很早也是所谓云存储的使用者,最早来讲大规模存储客户数据都是在银行系统发生的。我们金融交易所包括股票交易所在内的都是联网通讯、高速计算、数据挖掘,都是最忠实的“云算者”。

最近出现了一个情况,有一些技术发展比较快,跟常规不太一样,另外科技应用直接导致他们创造新的金融产品,创造新的金融市场板块,这种做法过去不多。新技术出来以后,他们去用,用的过程当中基本上还是把握住了应用的方向和范围。

现在是有一些新的,这个新的东西我们第一是表示要密切跟踪,共同合作,再有是如果新的技术马上就投入运用,成为新的金融产品或者新的金融交易市场的板块,我们认为要慎重。按照现在的规则,你该申请的还要申请,该评估的还要评估,稳健以后再进行。同时我们特别强调一条,就是消费者保护和投资者保护,你要注意这些东西它是会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效应。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加强投资者教育或者消费者教育。要知道对于一些特别新的产品,大家都没怎么摸过,过去都不怎么知道的,一定要学懂了再考虑去用,你要用的话,就自担风险,要自己搞清楚,否则的话,也不是完全靠监管能够管得住的。一方面监管要想办法学习跟上新的形势,另一方面有一些规则还是要坚持。最后还要加强对消费者、投资者的宣传教育,树立自我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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