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大咖谈跨境支付,现在&未来、机遇&挑战、数字货币


2021-2-1 9:50

1月27日,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支付清算研究中心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学术指导下,由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主办,金融科技50人论坛协办的“数字化背景下我国跨境支付的发展路径”闭门研讨会在京举办。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所竞争室主任刘翔峰从四个方面对中国跨境支付问题进行了分析;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协调二部主任王玉雄主要从三个方面分享了对数字化背景下中国跨境支付业务发展的思考;

CFT50学术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从三个视角对我国跨境支付问题进行探讨;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支付清算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炼重点分析了数字货币对人民币跨境支付的影响。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所竞争室主任刘翔峰主要分享内容是:

首先,刘翔峰介绍了国际跨境支付体系的情况。全球跨境支付经历了早期的国际间跨境支付、电子转账跨境支付、第三方跨境支付等三个阶段。全球跨境支付体系中,SWIFT和CHIPS是跨境美元支付清算体系最核心的基础设施,美国有绝对主导权。欧洲、俄罗斯和中国均建立了跨境支付体系,如欧洲INSTEX机制、俄罗斯金融信息传输系统(SPFS)、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体系CIPS,等等。此外,第三方支付迅速发展,零售电商占全球零售份额、全部B2C跨境电商交易额等不断增加,亚洲出现了中国支付宝、Nium、印度支付宝、MOLPay等一批第三方支付平台。

其次,刘翔峰深入分析了数字货币与技术发展问题。当前数字货币有无锚定私人数字货币、数字稳定币和央行数字货币三种形态,经历了资产、货币和支付网络的功能。伴随着数字货币的发展,许多国家期望能够推进数字货币分布式跨境支付网络,提升效率,改进市场结构,也许能够解决现行跨境支付体系中心化造成的垄断问题、代理行模式问题。但未来也面临解决互操作性问题、挑战国家货币主权问题等。重塑全球跨境支付体系,能对国际货币体系的多元化变革产生持续的推动力。

此外,刘翔峰还简要分析了中国跨境支付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垄断与竞争问题、公平与效率问题、市场结构问题和金融安全问题。

之后,刘翔峰提出了中国跨境支付的发展路径。一是可以开展数字货币跨境支付试点,也可开展国家间区域间的双边或多边的分布式跨境支付网络试点,二是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体系,三是搭建专门的跨境多币种支付系统。

最后,刘翔峰对本次发言进行了总结。分布式跨境支付体系是各国支付安全的要求,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和加密算法的数字货币表现出巨大潜力,可能改变跨境支付结算的货币格局。我国要适应新发展格局要求,充分用好国内市场规模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提高人民币国际化水平打好基础,完善我国跨境支付体系建设,适时参与国际货币体系与全球金融治理改革。抓住新一轮技术变革机遇,积极探索运用新型支付结算技术,特别是要鼓励不同市场主体参与支付结算相关系统的研发,允许在数字货币领域有优势的企业开展跨境支付业务试点。开展央行数字货币等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加强对跨境资本预警管理,维护金融开放安全,切实完善跨境支付体系建设。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协调二部主任王玉雄分享的主要内容是:

首先,疫情加速了数字支付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我国跨境支付业务发展面临新机遇。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加快全球数字支付发展的步伐,重塑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商业交易行为,非接触式支付更加流行。我国监管部门出台政策推动跨境支付业务发展,全方位提升跨境支付服务效率。一是监管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和改革开放力度,为跨境支付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如出台便利跨境贸易和支付的多项政策,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与贸易加速发展,支持跨境支付服务新业态;深化支付市场改革开放,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促进跨境支付业务双向发展。二是我国跨境支付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为跨境支付服务提供有效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服务能力和覆盖面明显提升,有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SWIFT全球支付项目快速应用,可实现全球账户间瞬时、无摩擦、透明的资金交付,有效提升了跨境支付效率。三是全球央行积极推动数字货币研发和探索运用,为跨境支付发展提供了新路径。

其次,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我国跨境支付业务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一是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差异,跨境支付展业面临不确定性。跨境支付涉及全球商品、货物贸易和服务市场,境外交易场景更为复杂,监管规则和市场环境明显差异,各国采取的网络安全策略不均衡,技术标准不统一,市场参与主体面临更多的效率损失和更高的交易成本。二是数据标准和格式差别较大,影响跨境支付效率。跨境支付中间方需使用支付报文中提供的数据以保障支付合法性,不同司法管辖区域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间的数据标准和格式差别较大,限制了自动直通式处理服务,也降低跨境支付处理效率。三是合规性检查标准的差异,使得跨境支付面临较高风险和成本。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裁筛选和打击金融犯罪等监管制度执行不均衡,增加了验证跨境支付合法性的复杂性。同时合规性检查也可能与隐私保护政策相冲突,按照反洗钱等合规要求,支付机构需要对交易收付款人进行尽职调查,但是可能会触犯一些国家或者地区隐私保护相关法律。

最后,王玉雄提出了数字化背景下优化提升跨境支付效率的建议。一是健全数据跨境支付流动管理制度,完善跨境支付数据治理机制。一方面要优化和完善现有数据跨境支付流动安全管理框架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较为灵活的数据分级监管模式;另一方面要主动参与数据跨境流动的双边或者多边协定谈判,将国际标准数据规则纳入我国数据治理体系,推动健康有序、高质量数据跨境流动。二是积极推动形成并采用国际统一数据交换标准,提升跨境支付处理效率。市场参与主体各方应积极推广应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ISO 17442标准)和金融通用报文(ISO 20022标准),并加快协调制定全球数据交换API标准和个人识别码标准,以提高数据质量和直通式处理,解决当前跨境支付存在的成本高、速度慢、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三是加强国际监管协同合作,提升跨境支付的治理能力。一方面要在反洗钱、反恐融资要求方面加强国际一致性,同时也要考虑到国家制度之间的根本差异和减轻特定国家风险的需要,以缓解复杂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监管摩擦,确保反洗钱、反恐融资要求的透明度和确定性,减少监管套利。另一方面要持续推动我国跨境支付体系对标国际标准,有效化解业务及监管摩擦,同时输出我国与跨境支付相关的监管技术、规则和业务标准,提升我国金融监管国际影响力,深度参与到国际支付治理体系当中。

CFT50学术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认为:

首先,需要厘清关于跨境支付的基本概念。通常来说,跨境支付是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及其他方面经济活动所发生的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借助一定的结算工具和支付系统实现资金跨国和跨地区转移的行为。此外,从其他视角理解跨境支付,能够更全面、更深入地看到一些结构性问题。比如从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结构的角度来看,跨境支付可以分为证券清算结算体系的跨境发展、大额支付清算体系的跨境发展、小额零售支付体系的跨境发展等三个层面。再比如从跨境支付服务提供主体的角度来看,跨境支付产业链上的参与主体众多,包括商业银行、专业化汇兑公司、国际信用卡组织以及非银支付机构等。从跨境支付业务两端的角度进行研究也具有非常大的价值。跨境支付业务可以分为B2B、B2C、C2C、C2B等业务模式,其中B2B业务主要涉及一些大额资金的跨境交易清算,规模比较大,但是增速较慢;C2C业务是小额的、零散的跨境支付,近年来增速非常快;C2B快速增长,与全球跨界电子商务发展密切相关。

其次,需要全面分析跨境支付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无论是跨境大额支付还是跨境小额支付,都是人们公认的“蓝海”领域,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从国内视角来看,跨境支付快速发展离不开人民币国际化不断演进、非银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加速发展、新型跨境产品贸易和服务贸易越来越多元化等因素,但是归根结底都与跨境经济活动密切相关。此外,国内支付产业,尤其是零售支付产业已经相对成熟甚至饱和,必然会产生拓展新业务的诉求。虽然新冠疫情使得跨境支付活动受到负面冲击,但是随着“后疫情”时代的到来,跨境支付反弹潜力仍然是巨大的。与此同时,也需要全面分析我国跨境支付发展面临的挑战,这些挑战与中国资本项目开放进程息息相关。跨境支付商业模式存在挑战,跨境支付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风险问题,如反洗钱、资金非法流动、交易真实性、国际收支申报准确性、个人支付信息安全等,需要支付行业和监管机构进一步探讨,推动跨境支付更有效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对外开放。

最后,需要科学看待未来影响跨境支付的四个主要因素。一是监管因素。支付行业的监管思路直接影响到跨境支付的发展方向,未来跨境支付发展既要遵循和适用国内已有的以及未来可能落地的规则和制度,并且推动国内规则的进一步优化、以及和跨境国际规则有效对接。二是模式因素。无论是商业运行模式,还是业务架构模式,都需要结合跨境特征对国内已有模式进行创新和深化,重新探讨跨境支付模式在未来新理念和新规则下的引领作用。三是生态因素。跨境支付涉及众多主体,在国际范畴内建立一个各方共赢、合作发展的跨境支付生态非常重要。四是技术因素。跨境支付领域的技术创新绕不开监管规则约束,但是无论是传统的技术还是DLT技术都会对未来跨境支付的效率和安全带来深远的影响。数字人民币等新型数字化产品在跨境支付领域,尤其是在人民币使用程度较高的地区能够发挥的作用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支付清算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炼认为:

跨境支付具有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跨境支付涉及不同的法域,不同的中央银行或者其他监管当局制定的规则不同。二是跨境支付涉及不同的货币,存在着很大的信用风险。三是支付系统的差异,操作规制与报文标准不同,并不是所有支付系统都用SWIFT或者与SWIFT兼容。四是法律制度的差异,比如支付的完成在不同法律当中可能有不同定义,从而导致相关企业或者金融机构根据定义进行不同的风险准备。五是时区差异及计时相关的操作差异,多币种交易存在时差,很容易产生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或者法律问题。

外汇支付与境内支付存在很大的差别。国内支付通常是单向的,以单一货币在国内系统内进行支付。金融机构间的支付通常是通过实时全额结算系统实现,在结算具有最终性和不可撤销性的前提下,信贷风险将得到缓解,而且没有结算风险。涉及外汇支付的跨境结算是双向的,由金融机构通过不同货币管辖区的不同RTGS系统实现,这导致了一些特殊的风险,如RTGS系统的差异、法律制度的差异、时区差异及计时相关的操作差异等。

跨境人民币结算主要有代理行模式、清算行模式、NRA账户模式等三种模式。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本质上和SWIFT相似,是一个报文系统,不是支付系统,也不是资金流动系统,因此既适用于清算行模式也适用于代理行模式。当前对于人民币跨境支付的主要约束不在支付系统之中,而且随着使用者金融知识的普及,使用者约束的问题也已经得到有效解决。人民币跨境支付的主要约束仍然在于包括资本管制在内的监管制度。

具体来看,央行数字货币或稳定币可以分为零售型和批发型两种。对于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在技术上成为有效的跨境支付工具,但是很难在不突破资本管制约束的前提下发挥太大作用。此外,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对于人民币跨境支付的作用基本可以通过现有第三方支付系统实现,而且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对于人民币跨境支付效率的提升目前来看很难超过第三方支付系统。对于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本质是一种代币。境内转账主要采用分布式记账技术,央行以代币方式发行数字存款凭证(DDR)。跨境结算主要有三种形式:各国发行自己的CBDC但不能跨境持有、各国发行自己的CBDC且允许互持、多国央行联合发行通用数字货币。除了第三种方案,实际也就是发行世界货币之外,其他两种方案在跨境支付上仍然要面对传统支付系统的核心问题。因此,无论是批发型还是零售型,至少目前的数字货币方案都不足以解决支付系统,尤其是多币种跨境支付系统面临的风险和成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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