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周评】信用卡新政,给收单行业透露的信息


2021-12-20 15:01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慕楚

12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一个有意思的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用今年的一大热词来形容,这一文件可谓是推动信用卡产业步入“高质量”发展之路。说得直白点,这是一剂银行信用卡行业的大型内卷催化剂。

作为银行卡收单市场的主力,信用卡收单一直都是产业关注的焦点,那么《通知》对发卡侧会带来什么影响,又如何影响收单市场呢?我们找几个比较有意思的点来聊聊。

让信用卡回归消费

《通知》要求,“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

简单地说,就是信用卡的睡眠卡不能超过20%。这指标高还是低呢?

关于信用卡活跃度的公开数据并不多,特别是近几年移动支付不断蚕食卡基支付,花呗类产品不断出现,信用卡更是逐渐式微。具体看一组相对较老的数据:

2017年,号称是“零售之王”的招商银行公布了信用卡活跃率的数据,截至2017年7月末,招行信用卡在全国已拥有流通户4193万户,其中活跃户3549万户,活跃率高达85%。

2018年,广发银行也公布了一组数据,截至2018年上半年,广发银行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超过6250万张,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用卡活跃率达74.5%。

而对于活跃率的具体维度,笔者没有查到详细解释。考虑到当下公布数据的企业,多往“漂亮”的方向描述,起码也是年活跃度。《通知》要求的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即是长期睡眠卡,相比借记卡12个月无交易的标准已经较为宽松。

除此以外,近三年,笔者在公开渠道并没有找到任一银行比较准确的信用卡活跃数据。在移动支付尚处于上升期的2017年、2018年,零售业务好的银行信用卡活跃度尚徘徊在70-80%间,其他银行又会是怎样的情况呢。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单一客户实施充分尽职调查,对所获知该客户在其他机构的所有信用卡授信额度实施合并管理。在授信审批和调升授信额度(含临时调升额度)时,应当在该客户本机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内相应扣减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监测新发卡客户同时在其他机构申请信用卡情况,实施相应的额度扣减。”

所谓“合并管理”,直白地说,未来信用卡的额度,可能不是每家银行独立,而是相互之间会有所牵制。比如,一个用户所有银行的信用卡额度加起来不能超过10万,再也不能在多家银行办卡,大搞“多头借贷”。

但从实际来看,这并不好操作。这可能需要一个中间平台,统计或明确用户的信用卡总额度是多少。如果用户的总额度确定,那么银行与银行之间又容易陷入“零和博弈”,此消彼长。

不过这一条要求,是一个软性要求,只要求银行监测其他机构的信用卡授信额度,然后进行相应的额度扣减。但《通知》没说怎么监测用户其他行的信用卡授信额度,额度再扣减多少。同业竞争,这一要求相当内卷。

《通知》还要求,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未来,提升活跃度、丰富信用卡服务内容和质量会成为银行更加偏重的信用卡业务发展方向。

总的来说,《通知》的本次整改,更多的是希望信用卡产业能够更多地回归消费,提升服务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6年开始,信用卡套现的现象愈加严重,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更使得原有的收单机构失去了服务实体商户的意愿与机会。近期,许多银行“拉黑”了多家支付机构,不再给予积分,也反向地说明了当下信用卡收单环境并不好。

支付创新空间压缩,还是要回归支付本源

支付回归本源,是近几年支付监管的高频词。

《通知》也限制了支付机构对信用卡产业的参与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与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下属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合作发放联名卡,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支付机构不能与银行合作发联名卡,在此之前有先例吗?

2020年10月18日,京东数科(现京东科技)就与邮储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的合作内容之一便是推进联名信用卡合作。京东科技旗下网银在线是持牌支付机构,在《通知》的要求下,网银在线恐怕是不能参与到联名卡的相关业务当中。

值得一提的是,在对蚂蚁集团的整改当中,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在金融业务方面,蚂蚁集团将整体申设金融控股公司,实现全部纳入监管。体量虽然没蚂蚁集团大,但京东科技也可能“抄作业”,届时也不能发联名卡。

这一规定,恐怕也是监管担心支付机构搞“金融业务交叉嵌套”,消除利用支付拓展交叉金融业务的风险隐患。总之,支付机构就别惦记金融属性的事,好好做支付,服务好实体。

《通知》还有一个要求,对支付机构的收单业务有一定影响,即是对异常用卡的处置上。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的监测分析,持续优化交易监测规则,提升预警能力,持续有效防控各类欺诈风险。依法完整记录、保存信用卡交易等信息,并持续满足我国境内金融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要求。未收到收单机构应当按规定发送的交易信息的,应当及时告知银行卡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等相关机构。对确认存在套现行为的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限制措施,控制信用卡资金风险。”

重点是加强套现监测分析、确认套现后控制风险,重中之重还是控制风险。

这一条非常有趣,毫不隐晦的承认了套现这一业态的存在,与此同时,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停止套现业务,而是控制风险,可谓枪口抬高一寸。

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259号文)发布时,人民银行答记者问强调,259号文发布是为了提升风险管理,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的相关言论。所以对当下的套现业态整治,监管仍然以限为主。当然《通知》也给了发卡行更大的权限,有权去获取未及时发送的交易信息。

一句话:发卡行应了解套现,监测套现,控制套现风险。

对抗“花呗”类产品的一大政策利好

“银保监会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推进信用卡行业创新工作,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

探索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可能是《通知》给信用卡产业带来的最大利好。

“三亲见”原则,在近年信用卡行业饱受争议。所谓“三亲见”,即“亲见本人、亲见签名、亲见申请资料原件并鉴别真伪”。一方面,花呗类产品,通过互联网没有时间、地点限制的大肆获取用户,大大蚕食了信用卡市场空间;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概念兴起,许多金融服务能够通过各类成熟的身份认证方式,进行远程业务办理,许多人已经不愿意到网点办理业务。

降低“三亲见”的硬性要求,提升信用卡业务的灵活度,在互联网愈加发达的现在,呼声也越高。

2020年9月,Huawei Card正式上线,这一项目也被纳入人民银行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当中。产品早期,深圳地区的开卡采取了远程视频身份认证的方式,大大提高了业务办理速度。但不久后,便关闭了这一认证渠道,后续申卡仍然需要到网点进行开卡。

Huawei Card的尝试,为《通知》中的线上信用卡业务创新模式,提供了很好的实践案例。而一旦线上信用卡的模式成熟落地,间接的利好收单产业,借助场景优势,支付机构帮助银行拓客、活跃用户更加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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